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保险合同有效吗。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低于应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纠正并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或者在支付保险费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费保险金。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被保险人多交应交保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交的保费退还投保人。
在虚报年龄满两年后,是否有可能终止保险合同?
合同成立两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保险人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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