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不收尿毒症患者。看守所收押人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尿毒症就属于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
什么病监狱不收
监狱不收的病如下: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但何谓严重疾病,何谓罪大恶极,均规定得比较笼统。看守所拒绝收押病情较重的罪犯,自然是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现实中,对病情较重的罪犯的监管,必然要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尤其是,一旦这些嫌疑人或罪犯在收押期间病情加重或者死亡,看守所或监狱就会“说不清”,陷入巨大的舆论漩涡和问责风暴。轻则承担高额赔偿金,重则被追究党政纪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对于刑事案件办理的阶段如下: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全文8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