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的话,那么其财产的分配是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是按照先分割,再以继承方式分配的程序来处理的,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都应该分割。所以配偶去世的话,其财产的分配应该按照上述的规定来处理。
再婚配偶去世财产继承顺序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配偶死亡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另一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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