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没还完当事人死了家人要还吗
信用卡被盗刷,应迅速按以下方式操作:1、联系发卡银行客服人员,告知卡片被伪冒盗刷。
此时,客服人员与持卡人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会主动管制持卡人的卡片,俗称“下cd”。
然后告知持卡人:1.1到最近的A机做一笔查询交易;1.2报警;1.3复印最新的正本护照;1.4报警记录和护照复印件传真至发卡银行指定传真号码。
发卡银行上述要求的作用证明信用卡现在在客户手中,且客户在伪冒交易时点不在伪冒交易发生地(针对题主在国外被盗刷的情况)。
有了以上证据,发卡银行一般可认定是客户卡片被测录后盗刷,不属于客户个人欺诈。
2、如确认属犯罪分子盗刷,发卡行会注销客户卡片,即下CD,并为客户换发新卡。
同时查看资金是否已经从发卡行清算出去。
如无,会拦截。
这一步时效性非常高。
3、发卡行作业部工作人员登场,调扣人员会通过卡组织,联系收单行,先争取冻结向收单商户清算交易资金,并要求调取签单,核对签名。
在此过程中,一般小额偶发争议交易,冻结未必能成功。
4、同时,发卡行风控部门的反欺诈人员针对客户被盗刷情况和历史交易记录,再结合一定期间内其他伪冒交易的数据,筛选排查信用卡盗录商户。
只要数据足够庞大,例如五大行和招行这样的信用卡大行,一般可以很快锁定盗录商户。
5、走完以上流程后,发卡行调扣人员会根据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针对部分交易向卡组织申请调扣。
几个回合下来,如果成功,就能避免一笔损失,发卡行和持卡人皆大欢喜。
6、对于被调查后认定是盗录卡片的商户,收单行会果断关闭。
当然,很多作案并非商户所谓,可能是收银员个人,也可能是黑客团体一帮黑客弄辆车在超市外面,利用超市的侵入其系统,截取了超市交易信息,并将信息贩卖给伪卡犯罪分子。
其实,这种大规模犯罪才是银行卡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
7、如过发卡行和收单行没有冻结清算,也没找到犯罪分子。
对不起,发卡行要担责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银行信用卡欠款人死了怎么办
贷款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
一、贷款担保人视具体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贷款人的配偶按《民法典》婚姻存续关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家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银行的贷款若是有抵押的,不还款银行将会处置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信用卡欠款被起诉了怎么办
拖欠用卡被起诉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主动找银行协商首先要做的,当然是主动去联系银行了,要知道,虽然银行可以起诉,但是也是可以撤诉的。所以你可以主动去向银行说明情况,证明你的情况的确困难,只要和银行协商好,银行一般也不会太为难你的。
二、给信用卡还款既然是因为欠信用卡钱被起诉的,那么想要解决问题的话,自然就需要给信用卡还款了。当然,让你给信用卡还款也不是一定要求你在短时间内把欠款全部还清,你可以跟银行协商一个还款期限,然后每月都还一点,表明你积极还款的意愿是很重要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n(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n(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n(四)恶意透支的。\n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n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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