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补缴新规定2022
医保补缴新规定:
1、针对市内普通疾病住院做出的规定,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现在是设置了起付线,一次800元,报销比例是60%,但是有限度限制,年度累计最高限额是25万元;
2、异地就医住院政策,异地就医要实行转诊转院和备案登记制度,报销比例为60%。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
《社会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问一下个人医保补缴政策
个人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合同终止后的三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退休后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到了退休年龄可是医保还没有交够时间,可以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四、医保中断1年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交。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但可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9%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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