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置拆迁房可以立户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立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房地产评估。
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地产评估,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
2、交营业税。
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办理房产证过户。
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等。
4、缴纳交易费用。
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即可,一般是交按房屋3元一平方米收。
5、领取房产证。
需要交登记费、工本费等等。
三、安置房可以买卖也可以过户
安置房买卖方面我们得知其分为两类,一种房产属个人所有,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方可办理房产证进行买卖;另一种有房产证,可自由上市。在调查清楚房屋的产权性质后,如果房屋具备产权证,那就可以放心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安置房在拆迁时如果手续不全,就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所以购买者要售卖者确定相关事宜或仔细查看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安置拆迁房可以单独立户,但前提一定要有房产证的存在,户口是可以跟随自己的房屋;因此,在立户时就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多咨询一下,如果自己的证件齐全,那么就可以办理成功,只要立户成功就可以享受到此地方相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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