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索贿情况下,若未实际支付任何款项或并无谋求不当利益之企图的,则其行为并不构成行贿罪。
然而,如要构成此项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其次,在主观方面需明知故犯,故意为之;
再次,于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旨在获取不正当利益,通过金钱等物质手段来收买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
最后,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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