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时排号的钱是可以退的,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排号费,可以起诉开发商无期房预售许可证出售房屋,导致买卖无效。当然,作为购房者,排号费也算是类似购房意向金的意思,可视为购房保证金,要求退还时因为违约不违法,也有一定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还需要补交一份退房申请。
一、司法解释
有购房者提问,曾经有意向购买某期房,由于当时只交了排号金和团购费,所以并未签署购房合同。然而至今已经快三年了,开发商才陆续房产销售中收取“诚意金”、“排号费”等,但实际操作中依然很难落实,一些改变购房想法的消费者,索要费用时乏力无助,其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如今购房者在购房时,提前交“排号费”、“预约金”等的现象非常普遍。购房者应该注意,“排号费”、“团购费”等费用与定金是不同的,对开发商而言,定金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而这些费用在交纳后,对开发商不具备任何约束。
这实际上是开发商变相集资的手段,这些费用只能代表购房者对开发商作出的单方购买承诺,有的房企会开具简单的收据,而有的房企,不会开具任何形式的票据。
至于购房者能否买到心仪的房子,开发商是可以不负责任的。因此这些费用往往有去无回,消费者交纳这些费用时,应当谨慎。
房产相关部门业内人士则表示,原则上,这类房产纠纷发生时,应由相关部门出面,让双方协商解决。在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如果改变购买意向的,经营者应将初期交纳的费用退还。
全文5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