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购房合同的办理流程
时间:2023-07-06 17:02:27 2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这也存在两种情况: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哪里补办?

购房合同丢了去哪里补办: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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