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家属一般不可以会见拘留人,只有辩护律师可以在拘留期间同在押的拘留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一、怎么在看守所送食物
人在看守所里家人不可以送食物、衣物的。根据规定,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未收到拘留通知书是否可以请律师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辩护。因此,嫌疑人一旦被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即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也是同样可以请律师的。
三、看守所上门会见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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