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某人借了款项并承诺会偿还,然而却迟迟未能支付,甚至最终选择躲债并与家人妻子生活在一起。
这里具体涉及到了两个理应分开解决的法律事务:首先是关于借款未得归还而引起的债务事宜;
其次,则是他/她所建立的婚姻关系。
针对债务问题,倘若借款者没有按照约定如期偿还,那么出借人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借款人来承担这份应尽的债务偿还责任。
正式撰写的诉状中需包含以下三个主要部分:原告的请求事项、事实依据和合理原因的陈述,同时要附带指出明确的被告对方。
若诉状的拟写颇为棘手,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递交,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笔录。
再来看婚姻关系的建立,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构建必须以夫妻双方自愿且合法办理登记手续为前提条件。
即使在未对债务进行充分偿还之前,借款者就步入了婚姻殿堂,这种行为本身并非必定引发婚姻的失效。
然而,若债务问题严重影响到家庭生活的稳定秩序或者债务清偿的顺当进行,作为债权人的出借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权力机构确认债务双方的关系进而要求被告履约还债。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这条法规,它主要规范了法院应对那些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设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此处指借款者)采取的措施,如对其出境加以限制、公开披露其不遵守义务的信息等等。
换言之,在存在借款未返还款项的情况下,假如借款人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去申请强制执行,此时法院方面就能依法作出相关执行行动了。
关于上述情况,总的来说,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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