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对方是否失踪,一方均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离婚,但可能面临对方无法出庭的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失踪,一年后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离婚。离婚的情形有多种,如果是一方失踪、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提起,也可以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这时另一方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至少要至少两年三个月。
一、分居二十年找不到对方怎么离婚
分居二十年找不到对方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一般就会判决离婚。管辖法院是原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下落不明的证据。
二、感情破裂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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