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一、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且《民法典》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二、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包括: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4、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5、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6、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8、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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