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中担保注意事项有什么
时间:2023-03-11 20:20:39 2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务担保应注意下列问题: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3、质押是指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者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其变价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的权利。对于质押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质押须签定书面质押合同并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是动产质押,必须完成质押物的交付。如果是存单等权利质押,必须完成权利凭证交付的交付。(2)双方当事人不得事先约定在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如有约定,也是无效。4、定金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并以该款项的获得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方式。对于定金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约定所交款项就是“定金”,而不是“保证金”、“押金”之类。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收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债权金额20%,定金条款在定金交付后生效。

一、担保合同的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方式:

1、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

2、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4、留置,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债权债务中担保注意事项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债权债务中担保注意事项有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