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注销后,公司清算中未收回的款项如何处理?
公司清算、注销后发现欠收款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是公司注销后发现的公司遗漏财产,在诉讼时效内未清偿各债权人债权的,财产首先按比例分配给公司债权人;其次,如果每个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清偿,公司财产属于股东,应当按照协议分配给每个股东,超过诉讼时效三年的,财产归公司所有,即原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得财产
第四,公司消灭,股东下落不明,无人主张权利的,公司遗漏的财产应当返还国家
第五,只要没有人主张权利,法院就不需要追究尚未追索的财产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后,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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