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采集表
事项名称
流动人口类广东省居住证地址变更、延期
是否公开
是
办理依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
第十五条居住证持证人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的,其居住证无需换领。
办理对象
居住在本市的流动人口
办理条件
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所需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原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地址变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相关证明资料(如租赁合同)等资料。
办事表格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办理时限
办理居住证地址变更、延期6个月以下的,当场办理;办理居住证延期7月个月至3年的,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说明
办理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免费
收费依据
《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办事窗口
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分局办事窗口或警务室
关键字
流动人口,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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