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物品肇事是否构成过失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二、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处罚如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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