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给了首付想退房怎么办
给了首付想退房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同意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解除合同赔偿请求有哪些?
解除合同赔偿请求有:
1、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解除效力如何确定
合同解除效力的确定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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