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继承。但需要注意,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且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一、农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村民享有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该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属于同一集体组织的子女,实际与被继承人是同一家庭中的成员,此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有,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第二,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属同一集体组织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需要确定继承人本身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若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继承该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得再另行申请宅基地;若其本身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因继承该宅基地上的房产而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当该房屋灭失时,其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收回。
二、宅基地继承权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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