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关于域名争议的投诉时,如何回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被申请人应当自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启动之日起20日内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采用有形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除书面文件外)无电子文件格式的附件)
(1)反驳投诉人的投诉,并说明继续拥有和使用争议域名的依据和具体理由(此部分答复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定”中规定的字数或页数限制)
(2)名称和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3)无论是电子文件还是有形书面文件,均应注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联系被申请人的首选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4)如果投诉人选择一人小组审理投诉案件,他们应说明投诉人是否选择将争议提交三人小组审理案件
(5)如果投诉人或投诉人选择由三人小组审理,被投诉人应当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公布的专家名单中,按照决定的先后顺序选出3名专家作为候选人,并注明专家姓名。被申请人也可以授权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为其指定专家。
全文4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