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法律效力的委托书怎么写?
1、就是要把委托人的姓名写上,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2、要把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这些信息也要一一写上去;
3、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也不能忘记写上去。
委托书范文如下:
_________单位/公司: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亲自到__________办理_______事项/业务,兹授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处理代办事项。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年签署的一切相关的文件,本人均承认,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被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又称代理证书。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证明代理人之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授权委托书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权委托书。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综上所述,授权委托书也叫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书面文件,经过被代理人签字确认并盖章后成立生效,一经颁发,立刻产生授权的效力,可以直接证明代理权的存在,被代理人需要依法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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