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医疗保险医保卡在哪里办
去社保局办理,医保卡的办理在当地社保局申请。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医保卡所需要的材料:
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
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低保人员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保冲突吗
社保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冲突。新农合和社保不能并存,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新农合只跟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有冲突,国家规定不得重复参加,跟商业保险没有冲突,前三者都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国家没有相应的扶持资金,所以对公民来说可随便参加。
三、农村医保怎么停保
1.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本人应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招聘职工证明信或劳动合同明细表等材料,到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办理退保手续,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到县社保中心农保科报批。
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未到达退休年龄死亡的,亲属应向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等。
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直单位协办员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及时将有关材料到县社保中心农保科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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