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何协商
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首先应当由夫妻双方在遵循以下原则的基础上自行协商如何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做生意所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审理期限
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如果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n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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