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9-09 17:30:12 4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该段内容描述了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规定。该罪行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心态。

构成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规定如下:该罪行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行的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罪行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心态。

拒 绝 提 供 极 端 主 义 罪 的 主 观 方 面 是 什 么 ?

根据我国《刑法》第120条之规定,拒绝提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主观方面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对于“极端主义罪”的主观方面,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从理论上看,极端主义罪的主观方面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知是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而提供帮助的;

2. 向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提供资金、物资、技术支持的;

3. 积极参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提供便利的;

4.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未遂,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既遂有悔改表现的。

但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具体的主观方面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认定。

总之,虽然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极端主义罪的主观方面,但根据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推断出拒绝提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主观方面信息的处罚措施。

拒绝提供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主观方面信息的处罚措施可以类比于《刑法》第120条中对于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规定,但具体的主观方面可能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未遂 最新知识
针对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