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工伤还会有赔偿吗
时间:2024-07-27 04:31:13 35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59岁工伤还会有赔偿吗

本条款明确列明了59岁工伤等级为一级者所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其本人工资的27倍,并且需要按照本人工资的90%每月发放伤残补贴至退休为止。

同时,依照本条款的规定,还将根据护理级别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向患者提供生活护理费直至其离世。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将享有如下待遇:

1.对于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均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按照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

4.在因伤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情况下,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在住院期间,生活无法自理阶段的护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人工资的90%支付伤残津贴,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同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础,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59岁工伤还有赔偿吗

59岁的农民工如果碰到工伤,没有参保的话就公司自己掏钱补偿,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就社保基金出钱。

他能享受到的待遇有:停工期间的工资、去外地看病的车马费、装假肢的钱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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