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前段时间,我司在广西出了一起工伤事故:从当地雇请的一名临时工推砖时,不幸被三楼落下的防水卷材砸伤,当场昏迷,后送医院抢救。医生临床诊断脑震荡,锁骨骨折。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伤者出院,我司垫付医药费等2万余元。由于没有购买项目团体保险,这起事故的全部费用由我司承担。
出院后,伤者家属先是提出要20万元的赔偿,后降到13万元,否则就要经常到工地找事,甚至威胁要把工地闹停工,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有一次,他们一行5人差点与工地保安打起来。
作为HR公司要我负责处理此事,因为双方谈判条件差距大(公司打算出3万元一次性了结),我感到很棘手。请教各位同学,怎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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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部门结案了一起公司内退职工返聘期间工伤,大家皆大安心。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事实凭证依据法理,一条条明晰,矛盾双方都可以心悦诚服。
下面是我公司这起医疗费用部分由医疗保险报销剩余所有项目由公司承担的项目明细,大家窥一斑而知全豹:
以上结果的背景地是湖北,参照八级伤残进行的给付,其中医疗费用用医保单位省去了2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与一次性就业补助近3万元也因其退休不再享受。这样,一个八级伤残如果由单位全部承担,费用基本在12万-13万之间。这是湖北的大概标准。
该案例发生在广西,根据伤残等级预估九级,工伤治疗期限六个月来计算,则我们需要参考广西的工伤条例,关键是第五章的两项工伤待遇不同: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
九级费用包含:六个月工资+9个月伤残补助+10个月一次医疗+8个月一次就业+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大概是其18个月工资加医疗护理费,按临时工月工资2000元计,大概费用不超过9万元。这个结果,远小于员工的13万开价,更高于企业3万的预期。但是每一项师出有名合情合理。
其余我们把握以下流程:
1、收集员工在医院就医的一切医疗收据;
2、根据诊断结果大致评定其级别最高为九级;或许还评不上级;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对照工伤保险待遇每一条拟定具体项目并计算具体金额;就高与符合现实的两个级别来拟定。比如本案锁骨骨折就要按九级与十级两个级别来计算。谈判时就无级别来谈,争取以十级结束争议。如果员工不同意,告诉员工这一项等其自己申请工伤并做伤残鉴定后按评级报告公司给予相应一次性就业补助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一些护理费、伙食补助,工伤保险审核是相当严格的。但是在单位核算时,这些项目自己计算时得有准备,谈判时作为做加法的筹码。
5、谈判时接收对方一名权威代表谈判,因为是来解决问题不是来以威势压迫单位,我们也应具备自已的正义与底气。单位对工伤表示歉意与同情,按法条法规办事是公司的准则,但是因工伤来无凭无据的要挟不可取。
6、对于后续该工伤的治疗费用,实报实销。但要把握是对该工伤的后续诊断门诊医疗费用。比如取夹板等。
7、争取速战速决,签订赔偿协议结案。
刚又翻看了我们当地的实施条例,相应金额又有了调整。但是项目还是那些项目,工伤发生时的条例是其适用条例。做一次分析,今后所有工伤就不怕对方漫天要价,更对自己所服务公司有明确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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