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应当立即拨打相关医疗急救或者报警电话,并在与接听者沟通时详细告知警察关于事故发生的确切位置、发生时间、涉及车辆类型以及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
同时,还需向他们阐述清楚事故的具体起因、是否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件、是否已经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出现、以及是否对道路交通产生了严重影响等重要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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