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和外籍居民在离婚时需满足自愿、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在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后,他们可以共同面对婚姻关系的结束。
1.内地居民和外籍居民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2.离婚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
3.离婚双方已就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以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离婚双方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或获得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 离 婚 攻 略 】 涉 外 婚 姻 如 何 协 议 离 婚 ?
涉外婚姻如何离婚?
对于涉外婚姻,离婚的方式和程序需要遵循特殊规定。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离婚适用我国的规定。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离婚需要到登记的国家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需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拿着离婚协议、结婚证和双方有效证件,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办理的。因此,不能通过登报的方式进行离婚。
如果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是涉外离婚,可能需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离婚需要到登记的国家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涉外婚姻离婚需遵循特殊规定,内地居民和外籍居民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已就子女抚养权、财产问题以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离婚适用我国的规定,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离婚需要到登记的国家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因此,离婚程序和方式需遵循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吸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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