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某、黄某的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某、黄某目前正筹划将其持有公司股份转让的事项,可能涉及某国有企业或其指定主体公司受让其大部分股份,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动,目前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那么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股权转让的效力又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程序
第一步、股权转让交易双方签署意向协议和保密协议
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初步谈判,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受让方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相关安排、受让方在一定期间内的独家谈判权以及双方的保密义务等。
第二步、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按照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股权受让方聘请法律,财务、商务等专业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其中律师尽职调查非常关键。
第三步、转让方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转让方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股权转让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第四步、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谈判,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五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应当根据所转让股权的数量,注销或变更转让方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六步、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因此,可以认为,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记载到公司章程或取得出资证明之日起,买方即取得股东资格,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而不以股权转让款是否支付完毕、是否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
工商登记作为股东身份的形式要件,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仅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股东之间则应当以公司章程记载或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里所谓的合法转让,包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股权变动登记手续。如果股权转让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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