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逾期未年检、未注销的车辆,且无特殊情况(如车辆事故、涉案或进入司法程序等),则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完成车辆年检和注销工作,才能办理新车注册及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这样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汽车强制废弃使用年限的1年以内(包括1年)的汽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户籍手续。
若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逾期未年检、未注销的车辆,且无特殊情况(如车辆事故、涉案或进入司法程序等),则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完成车辆年检和注销工作,才能办理新车注册及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这样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汽车强制废弃使用年限的1年以内(包括1年)的汽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户籍手续。
汽 车 强 制 报 废 年 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机动车的报废年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小型载客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
(二)大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轻型载客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
(三)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
(四)三轮汽车、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
(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
根据以上规定,汽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逾期未年检、未注销的车辆,且无特殊情况(如车辆事故、涉案或进入司法程序等),则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完成车辆年检和注销工作,才能办理新车注册及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这样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汽车强制废弃使用年限的1年以内(包括1年)的汽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户籍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机动车的报废年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小型载客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大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轻型载客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三轮汽车、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大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行驶年限不得超过十五年。汽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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