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相关的证据,行贿人不承认行贿可以根据相关的调查人员所进行的证据方面的收集来进行合理的处理,如果说确实证据非常的充分,那么即使是不承认的话,也可以是定罪量刑的,行贿罪和受贿罪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重要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两者称之为对合犯,即有行贿一般就有受贿。
比如行贿的物品、财产、时间、地点,受贿人有没有相反的证据或者否决的证据,如果真的没有任何证据印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能定无罪根据这就要举证了!行贿人不能证明行贿的事实,那行贿就不存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虽然实际上并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到利益,但是已经做出了允诺,是可以构成受贿罪的。
但是因为没有做出其他违法行为,在审判时是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的。对于认定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定。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依法定罪处罚。相反,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证据支持的,不能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
行贿罪和受贿罪,他是法律当中规定非常重要的一种罪名,但是有一些人认为他们可能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的定罪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此时是应当根据证据来进行的,比如说当事人不承认自己的行贿行为,但有证据证明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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