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归属问题:离婚后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08 11:34:06 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后公房的处理如下:

1、一方在婚前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离异后公房所有权仍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公房所有权的,婚后合并换房的,所有权归双方所有,离婚后公房归双方所有;

3、一方或双方婚后取得公房所有权的,所有权归双方所有,离婚后公房归双方所有。

公房在离婚后是否有权居住在该房内?

网友问?邢台的王女士说,他们现在住的是房子是公房,户主是婆婆,她正准备和丈夫离婚,王女士想问一下离婚后是否可以有权居住在该房内?

王律师回答:王女士所住的房为公房,但王女士并未说清该房屋的承租人是谁。如果王女士是该房屋的承租人,当然地享有在此居住的权利;如果王女士不是该房屋的承租人,那么王女士在此房屋居住是基于她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一旦离婚,王女士则不再享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

来源:本站原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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