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在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一、返还彩礼与过错有关吗
返还彩礼与过错无关。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二人分手后,女方就要返还给男方彩礼;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就要在离婚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二、民法典男方给彩礼钱离婚归谁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情况下,男方一般是不得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此,夫妻离婚后,男方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彩礼,但有以上特殊情况的除外。
三、同居没登记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双方同居但未登记的,男方一般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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