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分立需要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取消公司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3、公司主管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4、通知已知债权人和报纸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5、登记四十五天后,再次向工商局申请注销,最后向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公司注销登记步骤和手续
(一)领表申请人凭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二)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审查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于30日内作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四)查询结果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请结果。
(五)领取通知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取《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取《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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