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9月24日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X3.2排量的越野车。购车后行驶了3000公里,在同年12月份就发生了机油灯缺油警示。当时开回某公司,他们就添加了机油,随后在08年3月9日做了首保,但是又行驶了3000公里,到了08年9月17日做了一次大保养,之后我再次开回某公司,他们还是为汽车加了机油。当时一位台湾机修师傅说查过了无漏油,随后再开了3000公里,在09年1月19日,机油警示灯又亮了。当时我再去某公司,说为什么机油灯一直警示,他们才要求我作机油超标测试。
1月23日做了测试,从16340公里起作出报告说机油消耗4.8升,已超标。要向宝马公司报告,更换一台新的发动机,但到了3月23日,该公司说宝马集团要求再做一次机油测试,从新车到现在,整整一年半了就未解决问题。
本人认为:一是作为专业的某汽车销售公司,机油灯警示亮多次,应该有记录且告诉我怎样解决问题,很早应该做相关测试,一直拖了一年半,该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是宝马公司既然通过其专业代理商,做出测试报告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本人希望市消保委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要求更换发动机总成。
点评:宝马是世界顶极的品牌轿车,按理说这现象是不该发生的,为何每走3000公里都要加机油呢?是设计缺陷还是用户使用不当,或者是别有隐情,希望主机厂对机油超标问题引起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维护好企业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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