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不需要证据立案。立案后,声称需要提供证据。证据的类型取决于想证明的内容。例如,如果想证明对方作弊,可以收集对方和第三方的视频、照片、录音、开房记录、对方的承诺书、保证书、车辆记录仪轨道聊天内容、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的准入情况,第三方地址的外卖订单可以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
怎么打离婚官司
(一)打离婚官司争议的焦点需要明确争议焦点问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3、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二)打离婚官司要立案,必须上交一些材料,提交一些争议的相关材料等。
(一)立案
1、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
(2)结婚证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2、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二)时时关注自己的案件情况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关于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贾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问题
不能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打离婚官司,立案是第一步。受文章篇幅所限,这里就不再介绍立案后的程序问题了。需要提醒您的是,在离婚诉讼的后续程序中,会涉及到婚姻是否已经破裂(离婚条件)、子女应该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以及财产怎么分等一系列问题,这都需要相关证据的证明,否则法院不会采纳您的主张。举例来说,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就需要当事人举证,举证材料可以是证人对有关家庭暴力、家庭关系不和谐的证言;再如,在离婚财产分割争议中,我们就要有意识对另一方有意遗漏的共同财产情况进行证据收集。可见,若想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如遇到复杂的离婚纠纷,我们还是建议您聘请律师处理为妙,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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