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工作由当地国土局负责处理,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土地证原件、房产证明、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提供委托书(协议)。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工作由当地国土局负责处理。
办理所需材料有:
1、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土地证原件;
(4)房产证明;
(5)宗地图;
(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
(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8)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
(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
宅 基 地 使 用 权 变 更 登 记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包括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和交费领证等步骤。申请人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实地查看记录表、询问笔录、公告等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变更证明材料、权籍调查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定工作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人需要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测绘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定工作时限同样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工作由当地国土局负责处理。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变更证明材料、权籍调查资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定工作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全文9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