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二次拘留标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所以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四条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什么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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