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的发布范围由公安机关决定。
一、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被通缉
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被通缉: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在逃状态。二者缺一不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二、怎么区分网上通缉与通缉
网上通缉与通缉的区别:
1、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通令逮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行为。网上通缉,又称网上追捕、虚拟通缉,被列为网上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察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快速查询、比对、逮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2、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为公众所知,网上通缉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对外保密,受众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三、立案后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立案后抓不到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刑事侦察的特殊手段;
2、启动技术侦察手段;
3、启动警方与社会资源的联动,公开发布A级或B级通缉令;
4、启动警方协作与联动,在系统内部发协查与通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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