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如何处理故意造成汽车翻车的索赔。提前支付的,可以向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强制交通保险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不承担责任:
(一)受害人因故意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受害人所有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因受害人停业、驾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因下列原因造成的间接损失:(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仲裁、诉讼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向肇事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
(2)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期间造成事故的;
(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保险流程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及时上报。交通事故除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询问保险公司如何处理和保护现场。保险公司将教乘客如何向对方索取事故证明。车主理赔的基本流程如下:
(1)出示保险单据。(2)出示驾驶执照。(3)出示驾驶执照。(4)出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事故报告表。(7)填写事故的详细情况。(8)详细填写报告人、司机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并拍照以确定损坏情况。
(10)理赔员带领车主检查车辆外观。(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告内容拍照检查损坏情况。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上是否有贵重物品。(13)送到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发出任务单,以确定维修项目和时间。(15)业主签字批准。
(16)车主将车辆送到维修站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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