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欧盟是世界上对我国提起反倾销最积极的,也是对我商品提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实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反倾销应诉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应诉企业应当在了解欧盟反倾销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正确的应对策略。
一、做好准备
应诉企业应当及早作好准备,否则,要在短短的几天时间作出反应是很困难的,这可能会对以后的应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以申请市场经济地位为例,根据欧盟规定,凡是申请“市场经济待遇”的中国企业,必须在立案后三周内回答一份调查问卷。如果在最后几天内作出反应,要回答好调查问卷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及时作好准备是很关键的。
(一)明确是否为涉案企业
一旦做出正式调查决定,则在欧盟的官方公告中发布立案公告。申诉中指控的所有已知利害关系方都会得到立案通知,包括涉案出口商的本国政府。如果没有获得立案通知,从本国政府中也未了解到自己上了“被告名单”,不一定就不是涉案企业。一般说来,调查期内有被调查产品出口至欧盟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指控的产品与本企业出口(包括通过外贸公司出口)到欧盟的产品相同,并且出口发生在起诉国规定的调查期内(有时,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以“合同日”和“装运日”为准),就成为涉案企业。出口商品是否在调查期内,可以向有关进出口商会咨询,了解立案通知中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海关商品编码和调查期。应当注意,与“必须应诉的企业”有关联的企业,也是要应诉的企业,如子公司、分公司或贸易公司。如果不是应诉企业,但准备向欧盟出口或正在出口,则应当另行通过新出口商复审打破反倾销壁垒。在此阶段,关键不是完全坐等别人联系,而是应当主动联系欧洲委员会。关键是与自己的行业协会和本国政府保持联系。
(二)聘请律师报名应诉
请一个好律师,是打好反倾销诉讼关键的一步。在市场场经济条件下,聘请国内律师或是聘请欧盟成员国的律师完全由企业决定,关键是考虑该律所的资质、代理反倾销诉讼的业绩、律师所在的地域、受聘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律师费报价和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等。聘请欧盟国的律师办案,虽然有熟悉当地国法律的一面,但聘请费用高昂,联系渠道不够通畅、沟通不便,不能充分反映我方意图,维护我方正当权益。就我国反倾销律师而言,目前出现了许多拥有成功代理国内企业进行反倾销应诉并深谙国内外相关法律和WTO规则的中国律师,他们有能力代理中国企业进行应诉。从长远来看,企业最好聘请一个反倾销方面的法律顾问。如果企业没有一个这方面的法律顾问,仅聘请了国外律师,结果可能是国外律师说什么就做什么,甚至律师到底做了什么、做得如何都不懂,更不用说其所做的是否符合国外反倾销应诉标准。当然,如果已经聘请了律师,不管是国内律师或是国外律师,都应当给予充分信任,否则案子是打不好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