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中暴力行为的种类有刑法上规定的八种,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以暴力、胁迫或足以压制人手段抢夺财物。抢劫罪中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有形之力,直接或者间接有人身伤害和压制被害人反抗这三个方面。
一、抢劫罪中暴力行为的种类
抢劫罪的暴力行为的种类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等,在我国刑法就有了具体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中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
抢劫罪中暴力行为的具体表现如下:
1.直接对物行使不法有形力,从而攫取该物,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抢夺罪;
2.行为人可以不必直接对被害人的人身实施暴力,即可攫取财物;
3.暴力也不必非得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行为人取得财物既可能是“当场取走”,也可能是“当场夺走”。
评价行为的程度应当从整体、从结局来判断,不应以被害人的意愿为判断之基准。对“足以压制”的判断即便是采纳群体性一般性经验认识,并认为这是“从客观的基础出发看待问题”,抢劫罪极其多发,其情形也是繁复多样,各不相同。关于暴力的程度,其上限可以是故意杀人,即可以是直接剥夺被害人的生命,以彻底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顺利取走财物。
三、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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