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对方拒不迁出户籍如何解决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迁户口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迁出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离婚后迁出户籍需要带什么材料去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没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后迁出户籍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后迁出户籍要7个工作日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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