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如存在以下任一交通违规行为,将被一次性记取1分:
首先,驾驶经过校车许可或者属于中重型级别以上的载客或载货汽车,包括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其速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行驶,如果超出规定时速的百分之十但又尚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况;
其次,驾驶机动车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汇聚或调转方向等操作的行为;
第三,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灯光操作的情况;
第四,驾驶机动车违背了禁令标志或禁制标线指示的规定;
第五,驾驶机动车载货的长度、宽度和高度都超过了规定限值的情形;
第六,驾驶载货汽车所承载货物重量超出了最大允许总质量,但是并未超过百分之三十的状况;
第七,驾驶未经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且除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其他类型机动车;
第八,非法驾驶擅自改变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并未上报注册的载货汽车上路行驶的情况;
第九,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机动车驾驶员未能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的行为;
最后,驾驶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却没有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等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全文4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