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相关知识:拘留与扭送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了可以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况与第84条规定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的情况区别是有,但又很相近,因此有必要进行一下区别: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检察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除此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都是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全文4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