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的出租工作,2016年1月11日起,受理崂山道(康泽嘉园、**雅园)、卫国道(惠泽家园、惠泽沁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屋的承租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卫国道(惠泽嘉园、惠泽沁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东丽区崂山道与迭山路交口,四至范围东至海航路,南至程新道,西至迭山路,北至崂山道。该项目由河东区**房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接受39套房源的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25套,两个居住空间14套。
(二)崂山道(康泽家园、**雅园,月租金标准20元/建筑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东丽区崂山道与雪莲路交口西南侧,东至国山道,南至崂山道,西至昆俞路,北至程环道。该项目由河东区**房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接受25套房源的登记,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5套,两个居住空间10套。
二、登记
面向持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登记。可登记项目以《符合条件通知单上标注的项目为准。
(一)登记时间
2016年1月11日起,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公休日除外)。
房源全部登记完毕,经营单位停止受理登记工作。
(二)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崂山道项目(康泽家园、**雅园)
登记地点:康泽家园2号楼底商2楼
联系电话:15712204757、84606312
卫国道项目(惠泽嘉园、惠泽沁园)
登记地点:惠泽嘉园3号楼底商1楼
联系电话:15760705242、18812572579
(三)携带要件
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须持相关要件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要件主要有:
1、《符合条件通知单原件。申请家庭到区房管局在《符合条件通知单上增加该项目名称,加盖印章确认。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免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担保证明或《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或《公证书原件。
5、持有《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的家庭须携带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公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三、选房
项目经营单位以申请家庭登记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四、复核
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后,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为申请家庭办理后续配租手续;复核不合格的,由区房管局告知申请家庭,并向其发放《住房保障复核结果告知单。
特此公告
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