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成都住房公积金;
2、同一职工在不同缴存单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客户号;
3、同一缴存关系不同客户号的同一职工,其个人客户号不能合并,可通过外部转移来实现余额合而为一,但其客户信息无法实现合并为一。
二、办理材料
1、个人客户号合并申请;
2、职工所在各缴存关系单位填写《证明》;
3、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身份证(缴存关系为托管)。
三、办理流程
1、个人填写客户号合并申请;
2、单位携带合并申请与证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对申请进行审核;
4、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个人客户号合并通知书》;
5、个人客户号合并成功后,单位方可为职工办理内部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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