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法:
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方式;
2、调解;如果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寻求司法解决。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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