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炜孙谧璟)针对当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执行率畸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导致其生存或正常生活出现危机的情况,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树立侦、捕、诉、判一盘棋意识,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预启动机制,将刑事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工作提前到侦查阶段和批捕环节,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民事权益。
该项机制的适用范围主要为暴力犯罪以及过失犯罪。因为暴力犯罪通常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极大,被害人如不能及时得到救助,将会严重危及其生存和家庭生活;而过失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更利于调解。
该院明确要求侦查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的经济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向检察机关移送案卷时附注说明,为以后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做好准备。此外,该院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调解,提高侦查阶段民事赔偿率。
在批捕阶段,该院对达成赔偿协议或者已经赔偿的刑事案件,一般不再做批准逮捕决定。如该院侦查监督部门近期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酒后驾车将骑自行车的邓某撞伤,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在查明案情的同时关注被害人家庭的现实困难,对郭某进行耐心的教育,郭某真诚悔罪并主动要求赔偿。通过进一步调解,邓某的家属接受了郭某的悔罪和赔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院遂依法对郭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而且使被害人的家庭早日得到赔偿,切实保障了刑事被害人的民事权益,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全文6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