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联系不上了,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一、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的,人民法院无法送达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接传票可以做什么
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